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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提交答辩材料的通知-发学生

答辩前研究生向所在学院递交:

(一)“答辩公示”电子表格(EXCEL)(联系答辩秘书确定答辩时间地点及答辩顺序后填写,每个答辩组填一份即可),需提前四个工作日提交,否则答辩无效;

(二)答辩申请表及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(答辩委员如何填写请联系答辩秘书);

(三)课程学习成绩单(需加盖有研究生院公章);

(四)发表文章原件,或期刊录用通知原件(附稿件打印件),或软件著作权原件;

(五)发表论文原始稿件指导教师审核表;

(六)指导教师推荐意见;

(七)论文评阅结果为修改后答辩的,提交论文修改情况报告;

(八)申优需提交优秀硕士论文申请表。

以上材料(二)至(八)每生一份,按顺序整理好后夹子夹好(内容可打印,但签字的地方务必手签,先不必装袋),以答辩组为单位在答辩前三天统一提交至实验楼402安老师处办理答辩手续。

 

答辩结束后需提交:

(一)按规定装订成册的硕士学位论文2本,详细摘要1本(注意导师及本人务必签字);

(二)论文电子版(详见图书馆通知具体要求);

(三)答辩决议原件复印件各一份(由答辩秘书提供);

(四)答辩评分表及答辩表决票(由答辩秘书提供);

(五)答辩记录一份(需答辩秘书签字)。

以上材料整理好后统一装入之前下发的硕士学位档案袋中,档案袋封面完善个人信息及材料目录对应打钩,答辩结束后三天内提交至实验楼402安老师(论文可晚一些提交)。